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

橋毀了, 「如擬」。 路斷了 , 「可」。


橋毀了, 「如擬」。 路斷了 , 「可」。

2008-09-17 15:49 |迴響:1點閱:4151
「如擬」、「可」是台灣公務體系中最常見的字,左右了台灣的公務體系,官場哲學,養就了一套「標準程序」,說好聽是制度,說得露骨;即是官僚文化的基本教義。

名嘴在政論節目上努力批評藍綠政黨,二次政黨輪替,都無法動搖台灣的公務體系,誰能將沈腐的官場文化,帶入新意;培養出有擔當的公務人員,就不會有一切照程序來的官式答案。

過去曾有三年在中央部會工作,深深體會台灣的官場文化;才是台灣最大的絆腳石,長久以來台灣的文官系,培養出依長官臉色辦事的公務文化,第一要件凡事依法辨理,什麼是依法辨理?只要蕭規曹隨,在公文上簽最多是;「如擬」  「可」,全部公職依職位高低蓋章如儀;就是所謂分層負責,沒有個人好惡,不管現實環境,不須要緊急應能力,不須要有創意,凡事依程序制度規章來。就有當官的機會。

所以全台灣各地有危橋、土石流、警界區,政府公務人員去會堪,編預算;沒經費,是第二年的事,工程發包不出去,就等第三年吧!每個公文打開多是「如擬」、「可」,所以台灣有228座危橋要維修整建,不知有多少危險山坡等待改善,每項都是公務體系的「程序問題」。

為了依循公共工程採購法,大部份工程採購多採最低標,於是工程發包不出去,來得標的;往往不盡是好手,大如公共工程,小則一般政府單位的文化採購亦然,依最低標的行約,結果是許多工程流標,追加預算是來年的事,一幢公共建築逐年分預算執行,可以蓋完,如果是危橋,土石流區,沒有一個有擔當的主管承擔及決定,就出現今天的慘況,二年了,發包不出去的困境,在台灣各地一再上演。

住在汐止山坡地社區十數年,在老丙建的年代,曾經一度同時有六個工地要動工,政府可以濫發建照,陳情抗議經年沒人理,宊然來個林肯大郡倒塌,我們發現社區建照合發的稽核人員與林肯大郡的同一位,(結果是他被收押,才解決我們社區面臨的浩劫)。

台灣山坡地何其多,從原住民部落;到各處危險社區,有幾個有確實做到監測,及隨時通報?我住的社區,仍是內政部登記的危險山坡地住宅區,每年都做一回土石流緊急演習,也年年做大地工程監測。去年颱風來,還是有鄰居院子邊坡滑落一大片,等到我們要求全面檢查危險邊坡,及全社區排水系統時,政府也說要維修;要施作,答案都一致;「沒有經費;明年再做」,相信這樣的答案,己是各地公務體系的標準系統之一 ,所以當橋斷了,公務單位有人會說「我們不知道橋會斷呀!」說得理直氣狀,我們並不訝異。

大家在新聞中看見慘狀,紛紛要求責任歸屬都沒用,公務人員體制養成,少了擔當、勇氣與創意,記得在初任公務生涯時,常有公務單位同事說「我們以前都是如何如何、、、」,意思是照例辦理即可,有創意;有新意的同事,往往是公務人員的異類,公務人員,也最愛拿「一切依法行事」來當保護傘,其實在公文上少一些「如擬」、「可」,早些修危橋,補強危險地段,用創意與能力解決事情,終結公務體系的拖字訣,會比政治人物下台負責更有用吧!

S:不當公務人員很久了,實在不知道「如擬」、「可」,在公文裡有什麼意義。

迴響與引用列表

回應: 橋毀了, 「如擬」。 路斷了 , 「可」。

真是說到寫到 

手痛還把這篇寫完 

寫歸寫 

別忘了保養肩
2008-09-17 19:36 | 真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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